问题 | 成都市的土地使用税税率征收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 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 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2元。 建制镇、工矿区最高一级为8元,最低一级为1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一、关于适用等级税额 鉴于中心城区经济繁荣程度较为接近,土地级差比较一致,为统一税赋,避免税赋水平不平衡引发不必要的税收竞争,由市政府制定统一等级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标准详见附件2。 除中心城区的其他区(市)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由该区(市)县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在上述税额标准幅度内划分等级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中应有最高一级税额标准。 二、关于征税范围 各区(市)县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各级政府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 今后调整、新增的区(市)县、镇,随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 对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范围的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居民聚集区,参照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税额标准征税,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确定。 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对于以分批建设为理由形成的闲置土地,当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征收税款的具体规定。但加成征收的额度不得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适用税额标准。 鉴于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将每3年对税额标准进行一次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