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可为无偿单务或有偿双务。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例赠与合同。单法律行为是单方意思表示,单务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单/双务合同划分标准在于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单/双务合同意义在于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和风险负担。单务合同不存在双方风险负担问题。 法律分析 委托合同可以是单方务合同。对于民事日常生活和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方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才成为有偿双方合同。单方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方合同是“双方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方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单方合同包括无偿借贷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方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合同和双方合同的划分标准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单方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双方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方合同和双方合同的划分意义包括: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方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方合同中,不存在双方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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