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是双方都需要承担义务的合同,如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提供指示和补偿费用。单务合同是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如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需对等给付,大多数合同都是这种类型。 法律分析 委托合同不是单方面的合同,而是双方面的合同。一旦委托合同成立,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双方当事人都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需履行办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宜、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等义务。委托人则需履行提供指示、提供必要费用补偿等义务,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还需支付报酬。单方面的合同指的是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则只承担义务而没有权利,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需履行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双方面的合同则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在双方面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等价交换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方面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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