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解答如下, 1、未经债务人同意或未经人民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就以侵占他人财物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后,当事人会被责令退还车辆,并追究当事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责任。如果经警方行政处罚之后,当事人继续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会被依据刑法293条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所以,当事人还是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权,要么经过对方同意,要么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可以在诉前保全对方车辆,但是会产生保全费用。 2、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A、结伙斗殴的; B、追逐、拦截他人的; C、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D、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4、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