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去讨债被欠债人打了的,债权人可以报警处理。欠债人致债权人轻微伤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欠债人致债权人轻伤及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