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起诉4万元,一般要向法院交纳400元。 2、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另外还有申请费、公告费、鉴定费等。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有两种程序,一是简易程序,二是普通程序。起诉4万元交纳400元诉讼费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属于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交纳800元。 4、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经过批准,法院可以同意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 5、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7、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