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体体育生录取分数线92.4分。 成体体育生录取政策如下: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体能训练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开展校考的地区录取原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我校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开展校考地区录取原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