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 1、商标注册人须是该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该商标为有效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3、该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后连续使用至少满2年(某些特定的行业类型或企业类型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流程: (一)申请: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 (二)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三)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延续: 一、什么是著名商标 按照地域知名度、信誉度以及商业价值大小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三类。其中,著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一般是省级地域)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市场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其认定机构是各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3、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或宣传画册;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7、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8、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