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信用信息就会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或个人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金融机构可能会不予在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无论是在工商局网站还是第三方查询网站,都可以查到企业的异常信息,将会影响公司的形象;3、当公司与公司有业务关系时,公司的信用很重要,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会使交易被拒,导致公司的业务以及利益受到损失;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公司主体做不了任何的工商税务信息变更业务,这也会耽误公司的进度;5、无法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公司项目;6、影响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的个人征信等。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