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行车逆行是无条件全责。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如果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了负全责外,还会被扣3分,罚200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常见的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有哪些 1、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2、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