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六年。六年之后,需要换证,如果在六年之内,每个记分周期都没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十年之内每个记分周期也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永久。在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则可以换为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若有记满过的,则还是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驾驶证19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则可以换为永久有效期的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