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如何办理在上海的房子过户? |
释义 | 上海房屋过户给外地人的办理流程:卖方提供合法证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申请审查,办理立契手续,交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住房贷款,最后买卖双方完成交易并履行合同。 法律分析 上海房子过户给外地人的办理: 1、向卖方了解房屋现状,卖方提供房产拥有的合法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若卖方身份无误、卖方房屋可上市交易,买方可支付定金,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若房屋符合买卖条件,准予办理过户;若房屋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申请会被拒绝,禁止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5、交税费; 6、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办理住房贷款。买卖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结语 上海房屋过户给外地人的办理流程繁琐且需要多方协调。买卖双方需确认房屋合法性,签订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可领取新的产权证。同时,买方还需办理住房贷款手续,银行审核资信并评估房屋价值,最终批准贷款发放。最后,买卖双方完成付款和交房手续后,二手房买卖合同得以完全履行。这一过程需要各方合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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