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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而为职工少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释义
    《社会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首先应当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行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本单位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完成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已申报的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等用人单位不能避免和控制的造成用人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客观因素。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缓缴﹑减免。
    单位称效益不好不发年终奖是否违法
    单位的做法是否违法,关键要看该年终奖中是否包含相应比例的工资。实践中,有些单位的年终奖包含一定比例的工资,此时,停发年终奖无异于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怎么办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及罚款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公司效益不好降工资可以吗
    按法律规定,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公司不能随便降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的用工费可以随便收取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有些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可见,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收取费用的行为,要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如果因收取费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逾期辞退职工是否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了试用期,那么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企业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逾期辞退职工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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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