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若需要查询居住证办理进度,一般是建议公民通过电话直接咨询当地办理居住证的相关部门查询的,若当地开通了公安部门网站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受理单号自行在官网查询。 一、办理材料 1、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二、居住证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点击可下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 三、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诺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收费标准:20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