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对弟弟有扶养的义务吗 |
释义 | 在特定的条件下,姐姐对弟弟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父母的抚养权只有孩子有吗? 通常情况下只有孩子的父母有抚养权。但是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也有扶养的义务。 二、怎样确定被扶养人范围 被扶养人应该由抚养人的身份确定。如果扶养人是夫妻一方,则被扶养人是婚姻存续期间需要扶养的另一方配偶。如果扶养人是兄姐,则被扶养人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如果扶养人是弟妹,则被扶养人是抚养其长大的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 三、受抚养人指哪些群体,是什么意思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定扶养关系”包括: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 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生子女指有血缘关系的子女,而不考虑是否婚生和是否超生。养子女指依法建立了收养关系的子女。 2、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具体界定标准同上)。 3、对配偶的抚养关系。 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关系。 5、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关系。 6、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的扶养关系。 7、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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