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内送达 |
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七送达期限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应当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够及时送达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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