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 |
释义 | 1、送达功能未得到发挥,送而不达; 2、公告内容不规范; 3、受送达人身份不特定; 4、公告周期长,形成诉累; 5、认定下落不明无标准。 一、法院送传票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离婚可以公告送达吗 离婚案件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的案件依照规定可以公告送达,并不问下落不明的时间是否已达两年,而且所有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案件均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案件送达的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与邮寄送达; 4、转交送达; 5、公告送达。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其他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情形,可以适用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包括留置、直接、委托与转寄、转交、公告送达五种方式。 三、离婚传票到家可以不去吗 人民法院寄出了离婚诉讼的传票,但当事人不在家的,也是不可以不接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进行法律文书的送达。《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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