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查公安立案信息 |
释义 | 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无法在互联网准确获知。如果是你报的警,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一、派出所回执单什么意思 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派出所报案回执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立案单位如果已经受理,该案件应是刑事案件,应当由立案部门出具立案回执单,如果立案部门没有主动出具,可以要求立案部门出具,如立案部门不出具,您可像当地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有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监督权。 二、诈骗应该去哪里报案? 如果发生诈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按照以下措施及时处理。 1、先自行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可以自己写好书面的报案材料。 2、带着材料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口头报案,由公安机关记录相关内容。 3、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材料或者报案人口述,由公安机关询问,并制作笔录后,进行立案审查。 4、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否则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 5、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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