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实施权的大小,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独家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者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实施权的合同。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使用,还要求不能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专利技术,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使用。 在现实生活中,独占实施许可实际上有不可避免的缺点,比如它对专利权人的限制较大,专利权人只能从许可费中来收取成本及收益,风险较大。另外,独占实施许可不利于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