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
释义 | 所有权的性质具体有以下几种: 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6、所有权具有观念性; 7、所有权具有平等性。 所有权是一个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所有权本身具有如下一些特性: 1、完全性。所有权又被称为完全权,其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完全权能; 2、整体性。所有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能量的总和,而是对标的物有统一支配力,是整体的权利; 3、恒久性。所有权有永久性,其存在没有存续期间,不因时效而消灭; 4、弹力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权利,即使所有权的所有已知表面权利均被剥夺,仍潜在地保留其完整性,这种剥夺终止后,所有权当然地重新回复其圆满状态。 土地所有权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什么是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咨询解答 所有权是对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内容。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均可依所有人的意思或所有人意思之外的原因与所有权发生适当的分离,分离后可以形成他物权、可以不形成他物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船舶所有权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