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为婚前购房? |
释义 |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一、婚前房子卖了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屋是婚前以一方的财产全款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给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扣除首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结婚前单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可以按照婚前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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