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可委托辩护人。 1、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2、代理律师应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二、委托律师合同可以单方面解约吗 可以单方面解除或中止对原委托律师之间的委托授权书。 1、委托是单方法律行为,委托人可以自行变更撤销。 2、委托人先凭自己的身份证件到公证处声明撤销之前的委托书,从法律上先终止该委托书未来的效力。 3、当然因为委托公证书已经在受托人手中了,委托人撤销委托的行为相关部门及第三人不知道,所以不能实际制止后续行为的发生。 4、所以后续应该联系受托人,告知其应终止委托行为(最好留有证据防止日后纠纷比如到公正处申请通话保全或者邮寄保全对于告知受托人应终止委托行为的情况进行保全固定证据)。 5、然后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将该委托书被撤销的情况告知房产登记部门,制止房产登记部门凭该委托公证处完成过户登记的可能。从根源组织过户行为的完成。 6、当然如果受托人滥用代理行为或者串通购买人等不当代理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受托人主张权益。当然一切要注意保留证据。 三、委托律师办理司法鉴定事宜的具体程序 1、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2、律师审查当事人身份、鉴定资料,指导当事人做好司法鉴定准备; 3、代理律师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 4、律师陪同当事人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事宜; 5、代理当事人领取司法鉴定结论法律文书; 6、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对鉴定结论进行口头解释说明; 7、司法鉴定有关资料建卷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