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于连续生产要交增值税吗 |
释义 | 用于连续生产不要交增值税。 连续生产,不缴纳增值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不缴纳增值税,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区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的不视同销售。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需要交纳增值税。因为根据增值税法,当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时,应按照规定的征收比例征收增值税,包括非应税消费品也不例外。根据规定: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汽油、液化石油气,以及全部免税产品以外的所有货物和劳务,都应当征收增值税,因此,连续生产销售的非应税消费品也应当交纳增值税。 另外,增值税不仅是企业必须交纳的税费,而且还是企业自然的成本因素,应当充分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企业可以把获得的增值税减免和抵扣作为可以抵减公司的税费成本,降低企业的实际支付的税款,增加企业的利润。 增值税的特征为: 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从征税对象看,无论各国的法定增值额有多大差别,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以销售全额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是增值税最基本的特点; 2、 实行普遍征税。无论是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都有着广阔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从纳税环节看,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批发、零售、劳务提供和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别课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会计核算中,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与成本费用无关,提取销项税和进项税额抵扣都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与财务费用无关,也不反映到利润表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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