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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在专利申请门中缴纳专利权申请费
释义
    专利申请的各种费用交纳的办法:按照规定期限,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一般需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在专利申请中,我要缴纳专利权申请费
    申请专利要缴纳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等费用。且前述费用具体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我想在专利申请门支付专利申请费
    专利申请的各种费用交纳的办法:按照规定期限,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一般需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何时缴纳费用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申请费用怎么缴纳
    专利申请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专利申请费用如何缴纳
    专利申请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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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