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管账户的钱被挪用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监管账户的钱被挪用了怎么办 1、监管账户的钱被挪用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 (1)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2)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危害性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体要件。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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