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事实婚姻,以同居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生效为准;对于登记结婚,以登记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生效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对未依法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之前才能形成),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时,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婚姻关系存续期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沟通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有效的沟通可以帮助夫妻建立良好的互动和理解,促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共识。其次,互相支持和尊重也是关键。夫妻应该相互支持对方的个人目标和成长,并尊重彼此的意见和决策。此外,解决冲突的能力也是影响婚姻存续期的因素之一。夫妻应该学会有效地处理分歧和冲突,寻找妥协和解决方案。此外,家庭经济状况、性生活满意度、家庭责任分配等也可能影响婚姻关系的持久性。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的影响因素是多样的,夫妻需要共同努力来维护和培养一个健康、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具体如下:对于构成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从双方同居之后计算至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前。对于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应从登记之时计算至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时。在处理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时,应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存续期的影响因素包括沟通、互相支持和尊重、解决冲突能力、家庭经济状况、性生活满意度以及家庭责任分配等。夫妻应共同努力维护和培养健康、稳定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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