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夫妻财产应满足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分割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夫妻取得的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生产收益、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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