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税务发票能否补开? |
释义 | 发票丢失的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种类不同而异。对于普通发票,应复印存根联并盖章,交给客户入账,并在发票登记本中记录相关信息。而对于增值税发票,应复印存根联,交给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法律分析 发票是可以补开的。 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 1、把存根联复印, 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 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拓展延伸 如何补开丢失的税务发票? 当您丢失了税务发票时,您仍然有机会补开它。首先,您需要尽快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接下来,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您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丢失发票的相关信息,例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税务机关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补开发票。请注意,补开发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并且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办理。建议您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结语 补开发票是一种常见的处理丢失发票的方法。对于增值税票的丢失,可以复印存根联并交给当地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然后向公司主管税务局报告,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对于普通发票的丢失,应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同时财务人员应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相关信息,以避免麻烦。补办发票的具体方法根据发票种类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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