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这条规定,重婚罪由于其社会危害性毕竟有限,属于一种较为轻微的犯罪,因此其刑罚较低,最高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低刑罚为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判处有期徒刑,一般也会适用缓刑,真正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很多。 一、重婚犯罪是如何构成的 1、重婚罪的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管是有配偶的人,还是没有配偶的人都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2、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不管是哪种情况,重婚者对自己的重婚情况是明知的,本罪属于“明知而故犯”。 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①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②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③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重婚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