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常合同是不适用身份关系的,在合同编中有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并不适用合同有关规定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