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警后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不宜直接提起诉讼。 一、派出所立案有回执吗 派出所立案有回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案后派出所不出具回执是不合法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二、交警投诉到哪个部门 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三、受理后多久会立案 受理后一般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刑事案件立案流程如下: 1、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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