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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法官最怕五件事
释义
    法院的执行法官最怕上诉到上一级法院。1.如果执行法官不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依法向该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要求该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人民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工伤投资登记。也可以寻找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万不得已的时候,还可以悬赏的方式执行。2.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超过6个月不执行,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两种情况,都可以向该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法院法官最怕哪个部门投诉法院法官最怕纪检监察机关的投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官明显违法判案的,可以对法官进行投诉、举报,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法官最怕哪个部门投诉?法院法官最怕检察院投诉,可以管法官的部门很多,如法院领导、检察院、人大等部门,但如果对案件不服,则应该按诉讼法规定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或是申请检察院投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不是对法官个人有意见,应该直接按诉讼程序上诉或申诉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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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