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一审判决,检察院抗诉的,会影响法官个人工作年度内的考评的。二审法院审查检察院抗诉案件,如果属于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应当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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