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办法:如果是劳动者要申请撤销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来申请撤销;如果是单位申请撤销的,则可以在三十日内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所需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