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察委员会就是监察机关。 中国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简称中央监委或中监委。中国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最高监察机关。其任务和职权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综上所述,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