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的地区其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有很大的不同。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30%。 二.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65%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三.门诊起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四.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2.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3.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