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应该确定孩子在住院之前有购买的“居民合作医疗”或者“商业保险”。这两者是不会相互冲突的。如果是新生儿6个月之内可以到当地的医保局及时购买“居民合作医疗”的,但是各地也有不一样的政策,可以咨询医保局,有的地方现买也来得及。做好住院登记,带好出生证明、户口本,在办理住院时会填写一张表,自己勾选“居民合作医疗”或者“商业保险”。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并保存好每次缴纳费用的票据,这个非常重要,如果丢失还需要挂失,大概需要等待一个星期之后才可以报销。费用最好不要欠费,有欠费时及时缴纳,否则会影响报销的。出院结算报销,需要医院开出院证明,然后自己带着缴费票据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和报销,1、如果只购买的“居民医疗保险”,在出院结算时就直接报销完成了,一般报销在费用的60%以上。2、如果还有购买的“商业保险”,带好出院结算的发票、住院的用药明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再报销其余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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