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家庭收入来源怎么填写 |
释义 | 根据实际情况来写: 1、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这是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取得收入的最主要方式,也是最稳定的方式。根据数据统计,2000年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占家庭总收入的65.5%,这部分以农业种养业为主的收入来源仍是目前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基本部分。 2、家庭在乡从事非农经营收入:这是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民收入多样化的一个新亮点,主要包括农民在家庭农业经营之外进行的诸如工业、商业等第二、第三产业收入。 3、外出务工收入:伴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工潮”的出现,改革开放浪潮下,外出务工成了农民获得农业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选择。 4、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经济收入曾是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等集体经济刚刚兴起时农民的重要增收来源,但是由于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都遇到了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市场等问题,这种收入的增长逐渐开始乏力。 5、其他各种收入:包括来自于各种财产投资性的收入、政府财政或支农政策的转移性收入、租赁变卖财产收入、亲友赠送等各种收入。 家庭主要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货币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离退休金、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济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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