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款滞纳金一般是按每日千分之几 |
释义 | 一、付款滞纳金一般是按每日千分之几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处罚性。目前滞纳金的数额绝大多数是按日加处,其标准有百分之三、千分之一、千分之二、千分之三、千分之五、万分之五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多少? 滞纳金最高不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具体的缴纳规定如下: 1、《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2、《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滞纳金主要适用于行政税收领域,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此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滞纳金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 违约金主要适用于民法领域,一般由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而且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商讨后决定的,法律并不会主动干预。 2、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同 滞纳金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违约金属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违反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具有赔偿性的金钱给付义务,发生在平等民事关系主体之间。 3、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 滞纳金是由法律的规定,不能讨价还价,并通过国家强制执行来保障实施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而违约金是由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可高可低,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当一方违约时,如果违约方不支付违约金,守约方还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追究对方的责任。 纳税义务人若故意逃税,或者是意外算错了自己应该缴纳的税额,税务机关在发现之后,除了会要求其补缴税额之外,还会要求其支付一定的滞纳金。如果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过错导致税额少缴的,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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