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一般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一、拒收人民币的处罚如下: 1、一般只是拒收人民币的,处以警告; 2、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如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人民币的特征如下: 1、人民币是我国境内唯一合法货币,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 2、人民币是价值符号,是商品价值计价的尺度; 3、人民币是独立自主的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 总而言之,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可以拒收人民币的,其中包括硬币和纸币。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拒收人民币,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