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换需要材料有九种。具体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换需要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预核准通知书; (5)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6)个人或单位相关:法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7)厂房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8)还有各种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清单,以及管理技术人员名单; (9)质量管理文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有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三、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和流程: (一)线上办理 1、准备材料提交到当地食品监管局审核; (1)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食品公司需要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需要提供企业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 (5)需要提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等相关资料。 2、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会到经营场地现场勘察,主要核查经营场所摆放的物品是否合理; 3、企业操作设备,运作环境和卫生条件等都满足审核条件的话,会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会在15天以内或者一周左右。 (二)线下办理 1.受理:申请人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2.现场检查: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完成现场核查。 3.审核:首席代表集中审批,作出拟同意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审批:局领导审批,作出同意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制证、发证:工作人员集中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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