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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释义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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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1: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