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晒粮食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地的公路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交通局或是公路局,他们都有专门管道路畅通的部门,也就是路政管理大队,找他们投诉,再不行找当地的县政府的县长热线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为维修道路,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时,除日常维修、养护道路作业外,须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的措施后,再行施工;其他单位需要挖掘道路时,须经市政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六十七条 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