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 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3)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5)缴费 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6)归档和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