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石河子市租赁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申请 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3)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5)缴费 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6)归档和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一、老房产怎么补办土地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补办土地证应先进行土地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7)其他证明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包括填写土地登记簿及土地权利证书。具体事宜,建议直接到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咨询。 二、套房出让费用(划拨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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