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车船税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交车船税需要带的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免税车辆需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一、车辆年检脱审能续审吗 车辆年审脱审的能续审。车辆脱审超过连续三个有效期的,车辆会被强制报废,未超过三个有效期的,还可以续审,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车抵押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需要。 车辆作抵押贷款所需手续: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6.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临时车牌过期了还可以上路吗 不可以。 1、临时车牌过期了不可以上路。如违反规定悬挂过期临时牌,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可以扣留车辆。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临时牌照到期则应当悬挂正式牌照。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车船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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