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老婆送过房子离婚时还可以拿吗 |
释义 | 对于结婚期间送给老婆的房子离婚后是否可以拿,要分情况。赠与房屋的,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一、房产赠与书面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房产赠与书面协议可以反悔。如果赠与人后悔,不愿意将房屋交给受赠人,法律允许,但也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房子还没有转让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赠与实际转让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也有一个例外,即经过公证或扶贫、救灾等公益事业,道德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只有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受赠人才能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2、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房屋需要交税吗 赠与房屋需要交税。对于个人无偿赠予房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赠予过户获得的住房,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赠予,再次出售和买卖过户获得的住房一样正常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一、赠与涉及的税费如下: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评估额的0.5%; 5、公证费,评估额的2%。 二、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综上所述,赠予人需缴纳的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不征收。 三、爷爷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孙子如何合理避税 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应该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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