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长期不办房产证即不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发生效力。当事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不能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一、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所有权是否就有变更呢 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所有权并不一定就发生变动,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需要进行登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夫妻协议离婚名下贷款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协议离婚,名下贷款房产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双方可依据离婚协议内容到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有效呢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