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地建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
释义 | 安置房一般有房产证,但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和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安置房无法办理房产证。目前办理的房产证为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即使有不动产权证书也无法在市场上公开销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算差价。对于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就不能办理房产证。 目前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的房产证均为不动产权证书。对于集体土地上盖的安置房屋,大部分地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某些地区允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证书中载明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这就意味着此类安置房即使有不动产权证书也是无法在市场上公开销售并进行过户的,因为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公开交易、转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结语 安置房产权问题涉及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化。目前,大部分地区无法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而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使有证书,安置房也无法在市场上公开销售和过户,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需要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进行交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如选择调换,政府应提供合适的房屋,并结算差价。对于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九条 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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