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丢了,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需要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订立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